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3号)、《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8号)、《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57号)、《关于贯彻鲁安明电〔2017〕4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9号)、《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10号)等文件的安排部署,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拟于近期在全院组织开展下半年度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教育、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防汛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等。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制,依法设置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投入,以及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自查自纠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办产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有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活动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对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问题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检查组织
1.本次集中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实地巡查的方式进行。
2.各单位要成立以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检查组,负责做好本单位负责范围内的检查整改工作。
3.学院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四、实地巡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各单位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3.实地巡查。检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园治安、技术防范、食堂食品及电气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以及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4.总结反馈。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
五、检查安排
1.9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学院安全保卫处。
2.9月21日至22日,学院检查组将进行实地巡查。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项检查组,负责本次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组长:韩振华
成员:聂相平 冯永光 翟 江 钟景荣 孙忠民 各系院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2.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检查,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院将统一解决。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