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专职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人员基本规定
1.门卫人员应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专职保安员证。
2.门卫人员应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脱岗现象。
3.门卫人员上岗期间统一穿着保安制服,注重个人仪表,接待来宾态度热情周到。
4.门卫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做好移交工作,防止脱节造成工作失误。
二、进出校人员证件查验规定
1.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学校,须出示相关证件。学生出入校时间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规定,规定时间外出入校门,须携带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具的证明。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其进入学校的相关证件或信函证明,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拒不执行登记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家长到学校与有关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有关教师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校领导访客进入校园时,需联系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无误方可入内。
三、车辆进出规定
1.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出学校,需提前登记车辆信息,走专用车道。
2.餐厅和超市送货车辆,需办理通行证,凭证入内。
3.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需经学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门卫人员应对进入学院的外来车辆登记相关信息。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要经学校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校园周边治理
1.门卫人员及时清理学院门口周边违停车辆,疏导交通。
2.门卫人员对在学校大门附近摆摊或肇事人员,要劝其离开,必要时及时通知学校保卫人员或联系派出所。
3.门卫人员对校门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夏季作息夜间22:30后校门封闭,冬季作息夜间22:00后校门封闭,夜间往来人员须从门卫值班室边进出,如遇可疑人员须及时控制并向安全保卫处带班人员汇报并配合处理。
安全保卫处